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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是2008年的村官,2011年11月30日又重新续聘,2012年10月,我考起了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今年我报考了“四类人员”的岗位,但是现在我手里已经没有了2008年的合同,只有2011年续聘的合同了。这种情况,如果我从县级主管部门开相关证明,会不会影响资格复审?还有,我现在是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是否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谢谢! 回复:你好,如果没有合同,可提供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至于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是否需要,请直接咨询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了解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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