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按照《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2013年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本次公务员选调工作的笔试、查分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将开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序号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笔试排名 |
| 1 |
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
XD2013015001 |
63320410 |
杨红玉 |
74.3 |
1 |
| 2 |
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
XD2013015001 |
63320407 |
杨正宇 |
74.2 |
2 |
| 3 |
行政复议科科员 |
XD2013015002 |
63320414 |
袁家兴 |
75.8 |
1 |
| 4 |
行政复议科科员 |
XD2013015002 |
63320412 |
和积武 |
73.3 |
2 |
| 5 |
行政调解科科员 |
XD2013015003 |
63320416 |
关晓刚 |
72.8 |
1 |
| 6 |
行政调解科科员 |
XD2013015003 |
63320418 |
俞宗芳 |
70.8 |
2 | 二、面试时间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场。 三、面试地点 市委党校办公大楼二楼 四、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一)应试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到市委党校办公大楼二楼(候考室)报到集中,进行面试前准备工作。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后交工作人员验核。 (三)抽签确定岗位面试顺序和个人面试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引导员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四)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考生休息室休息。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着正装,但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 (二)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面试开始时间仍未到达考场的,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三)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五)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按照有关回避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联系人:吴丽涛:15912226050 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