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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我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岗位 8名科员级法官助理。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属、区属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主要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二)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五)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联系电话:0755-82917681。 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岗位表及报名要求请登录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www.ftcourt.gov.cn)。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