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财政局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州财政系统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到文山州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共选调5名工作人员,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财政系统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 公开选调的条件 公开选调对象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二)副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三)具备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和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参加工作满3周年以上(截止时间以公告之日为准);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毎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如实、完整填写《文山州财政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17:00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财政局设立报名登记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文山州财政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是否同意,并加盖公章。各县(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所在县(市)报考人员情况,填写《文山州财政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并于2013年8月23日前报州财政局审查。州财政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对各县(市)上报的推荐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文山人社网和文山州财政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州财政局组织。 1. 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不低于选调总人数1∶5的比例统一集中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 笔试地点:文山州财政局 2. 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面试地点:文山州财政局 (四)组织考察 州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确定考察对象成绩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和自动弃权者,从选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州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报州人社局核准后,在文山州人社网和文山州财政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州财政局按有关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文山州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2182802(州财政局人事教育) 监督电话:0876-2184380(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请点击下载: 副本报名登记表1.xls 副本汇总表2.xls 文山州财政局 2013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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