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漳州市平和县中学副校长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推进我县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 三、竞聘职位 平和四中、南胜中学、安厚中学、官洋中学等四所中学副校长各一名。 四、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是平和县各中学在职教师,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初级中学教师及以上资格;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含在读本科一年以上)、任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学校年段长,教研组长或学校党政工团中层干部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男38周岁、女35周岁(截止至2013年8月30日)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县教育局机关人员副股级以上(含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正主任以上)参加竞聘的条件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五、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聘的程序、办法。 2、报名及竞聘的时间地点。报名者需到教育局人事股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平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3年9月 16日—9月 18日(上班时间),竞聘的时间地点:2013年9月24日上午8点30分在平和一中会议室举行。 3、资格审查。依据竞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一个竞聘岗位至少要有两个竞聘者参与,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4、演讲答辩。参加竞聘者要在竞聘大会上进行演讲答辩。①演讲:竞聘者结合所竞聘的职位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②答辩:竞聘者要回答两个问题,并接受评审专家的至少两个提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专家组测评(35分)。专家组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的表现进行测评。 6、竞聘领导小组测评(35分)。根据竞聘者平时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和演讲、答辩情况,对竞聘者进行测评。 7、考察民主测评(30分)。到竞聘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到会人数应达单位应到人数的80%以上,对竞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考察与民主测评。 8、竞聘结果公示。根据竞聘者的成绩(专家组测评成绩+竞聘领导小组测评成绩+考察民主测评成绩),由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拟任命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9、决定任命。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实及不影响任用的,由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按规定程序任命。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竞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力颛(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林惠溪(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吴克俭(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员:叶静波(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工委委员) 林秀珍(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黄夏平(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工委委员) 吴坤辉(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教育局纪检组长) 叶盛强 (教育局人事股长、监察室主任) 曾永前 (教育局中教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吴克俭(兼) 办公室副主任:吴坤辉(兼) 成员:叶盛强、曾永前、黄力平、林睿鹏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县委教育工委。 中共平和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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