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13年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内容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用方式,广开进贤之路,进一步推动岳普湖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岳普湖县委决定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10个) (一)正科级职位5个 1、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汉族) 2、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维吾尔族) 3、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汉族) 4、县泰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5、县泰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二)副科级职位5个 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汉族)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4、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喀什地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7)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需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需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4)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 (5)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同时具备《公务员调任规定》相关资格条件; (6)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3年9月30日。 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3年9月30日。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和程序 公开选拔安排在9月至10月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决定任命5个阶段和公告、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办理任职手续、谈话11个环节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10月4日9:3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笔试。10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情况,按5︰1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10月中旬进行。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包括并列名次),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4、考察。10月下旬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 5、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报地委组织部备案审查通过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公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具体组织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严肃纪律,严厉查处参加公选及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重要环节向社会公开,聘请部分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每个阶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公选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岳普湖县纪委举报电话:0998-6822359 岳普湖县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8-6822369 本公告由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825395 传真:0998-6823746 联系人:王方来 马国伟 特此公告。 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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