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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宽2013年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部分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告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到我县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来,经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公选职位放宽报名有关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察院副检察长(民、汉)职位:年龄由原来的35周岁以下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职位:年龄由原来的35周岁以下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其他资格条件按原来发布的简章要求执行,本公告由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