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2013年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机关科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二)选调科员职务的要求现任科员,或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三)身体健康; (四)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符合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 (六)现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调; (七)调入我局后,至少服务满五年; (八)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等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止。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选调职位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以上原件查验后,仅留存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36室。咨询电话:(0755)28948203、2894640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在笔试工作完成后,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 2.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考察人选比例将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 (六)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住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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