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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2013年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兹定于11月16日对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在网上查询体能测评结果,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8:00至11月14日16:00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已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低保、特困考生直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 1.报考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一),且报名序号在000008——002119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6日上午7:00。 2.报考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一),且报名序号在002120——004826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6日中午12:00。 3.报考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二)和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三)的考生,面试入场时间为11月16日中午12:00。 三、面试地点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珠江道校区(河西区珠江道86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进行面试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 2.考生进行面试时,不准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入场。凡在面试考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