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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横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职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连欢等1名同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5日—12月1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11946、0771—5509012 附件:横县201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71d687b7-e612-4036-a599-a28b01007e6b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