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共广元市武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3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乡镇及县级机关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公务员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文字驾驭、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2月31日; 5.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定向考录人员试用期满后须在乡镇工作满两年。县级机关公务员须试用期满且转正定级;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3.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25日 2. 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 3.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 (4)《中共武胜县纪委武胜县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遴选工作有关规定,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2月26日至27日到县纪委办公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8日。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武胜党建网、武胜政府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和试用 1.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名单(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并在武胜党建网、武胜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经集体研究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 (七)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1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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