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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编办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取得公务员身份两年以上,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6、与选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法 携带填好后的《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3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县行政办公中心7楼714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反馈。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18:00时。 联系电话(传真):0515-84108585 四、其他事项 1、《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滨海网(http://www.binhai.gov.cn)、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hzzb.gov.cn)下载;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确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4、选调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5、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