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黔南州荔波县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旅游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做好云南英安航空“荔波号”飞机航班的运营管理工作,提升旅游航线运转效率,经荔波县人民政府12月13日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旅游局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名。根据中共荔波县委办公室、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修正稿)的通知》(荔党办发〔2013〕20号),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计划选调职位、人数 本次共选调5人(男性3名,女性2名),其中: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3人,县旅游局2人。被选调人员为事业编制。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 2、热爱宣传营销工作,沟通、交际能力较强。 3、年龄条件:男性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2月23以后出生)。 4、身高条件:身高158cm以上。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行文选调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荔波县旅游局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618910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荔波县旅游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测试 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内容由县人社局和风管处、县旅游局商定。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入考察程序,由县风管处、县旅游局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选调手续 拟选调人员由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旅游局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本人申请,由风管处、县旅游局提出选调意见,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行文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执行。 被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选调人员的管理 被选调人员原则上三年内安排在荔波旅游集团公司旗下的航空运营公司工作,专职负责“荔波号”旅游航班的宣传策划销售与协调管理工作。在航空运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根据工作实绩另给予绩效奖励。 六、工作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荔波县旅游局 201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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