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401121) 电话:(023)67575537 联系人:雷绍标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详情参考:http://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news_54782.shtml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