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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药学系主任任组长,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相关专家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中药学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中药学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方式为笔试(时间100分钟;总分150分),主要测试考生人体解剖生理、免疫与微生物、药理学、药剂学及其他中药学专业相关素质的知识技能。 四、考核程序 考生的考试考场号及座号在考试前由抽签确定; 抽签时间:下午13:00-13:15;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下午13:30-15:10;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教学楼B区。 五、计分办法 考核项目类型及具体分值: 1.单项选择题 50个 每题1分 2.判断题30个 每题1分 3.简答题5个 每题10分 4.论述题1个 每题20分 六、成绩确定 根据试题评分标准,由药学系考核专家采取流水方式进行阅卷,确定卷面成绩;试题卷面成绩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阅卷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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