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宾县调查队科员 |
1101708001 |
708243051502 |
110.8 |
宁安调查队科员 |
1101708003 |
708223122816 |
106.3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14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451-86226311。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街24号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5004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 2014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