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国家统计局长安调查队 |
1101726001 |
726261172912 |
106.4 |
726261173103 |
国家统计局凤翔调查队 |
1101726004 |
726261172712 |
104.0 |
国家统计局富平调查队 |
1101726007 |
726261173219 |
107.2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11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9-87294968,13772062808。 邮寄地址:西安市、陕西省政府院内30号楼陕西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李维(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71000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4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