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经市委同意,现将李斌施等14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以下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2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6000;联系电话:0779-12380)。 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beihai.gov.cn/70/2014_2_20/70_396032_1392902608688.html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