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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结果已公布,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按照《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先划定文化成绩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分项目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乐团需求依次认定“优秀”“合格”优录等级。优录资格名单及优录政策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按有关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4月13日-25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办联系,电话400-1859680。 注:对于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优秀”等级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获“合格”等级的上海考生按照参考分数线上30分,浙江考生按照参考分数线上40分执行。 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附:2017年艺术团公示名单.pdf (按姓名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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