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遴选湖南江永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江永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县纪委机关办案人员3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所学专业为中文、法律、经侦、审计、财会、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无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18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722561;手机:13787699395. 3、报名资料:填写《江永县纪委、县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别要求:个人自荐的,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条件,由县纪委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调减遴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指定用书,内容主要是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分数占总分值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在2014年4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岗位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排序后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2。体检由县纪委和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和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遴选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被考察对象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县纪委、县人社局和江永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七﹚试用和调动。遴选对象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否则,退回原单位。 五、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