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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渭南市公务员局渭南市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内容
    各考生:
    根据全省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相关规定,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二、联系人及电话:
    临渭区:秦 浪,0913-3030353;韩城市:王 浪,0913-5211173
    富平县:井建强,0913-8212751;华阴市:杨晓林,0913-4625618
    蒲城县:杨颖慧,0913-7261567;澄城县:刘 涛,0913-6866902
    大荔县:郭继龙,0913-3395128;华 县:何 华,0913-4723292
    白水县:石孟虎,0913-6160152;潼关县:李 斌,0913-3819816
    合阳县:李小军,0913-5556630。
    三、要求:
    1、携带资料必须真实、齐全。考生必须本人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参加资格复审,按照《陕西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5月10日至5月2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3)《陕西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
    (4)申请加分的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5)其他有关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材料。
    在提供学历证书时,2001年以后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书,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学历需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复审。《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请考生按照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各类公务员考试。
    市公务员局联系人:王江波
    联系电话:0913-2363085 18891888301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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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1: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