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务院侨办2014年补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机关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4年5月23-24日在北京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三、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我办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请考生在5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方式)邮寄到我办,并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已取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相关奖励和表彰证明、政治面貌证明、财务、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相关资格证书; 2、应届考生由所在院校学生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和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工作合同,证明中应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4、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贴好近一年内1寸免冠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段必须连续,不可空缺。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以上材料的原件请于参加面试时一并提供,并上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入围考生如报考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我司联系并说明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影响今后公务员的报考。 2、所有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在上午8:30前到考场 并进入候考室等候,超过8:50不到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由我办提供午餐。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并注意安全。 4、为便于联络,请各位入围考生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5、我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国务院侨办(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西侧)。邮编:100037。邮寄材料请注明“国务院侨办干部处收”,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和职位编号。联系电话:010-68327467。 国务院侨办人事司 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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