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丽江市党群及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 |
内容 | 关于2014年丽江市党群及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丽江市党群及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报考党群系统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考法检系统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1、报考党群系统的考生,到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法检系统考生,分别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三、审核单位 报考党群系统的考生,由各招录单位和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法检系统的考生,由法检两院政治部及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四、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审核后一份交审核单位、一份个人留存)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岗位,如考生不能提供通过司法考试证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绩通知单替代。2014年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凭报名推荐表(只要国民教育毕业生均使用该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复审。但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必须签署在考察开始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往届毕业生必须持原件审核。 六、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章。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八、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九、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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