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我院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8名工作人员。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职位:4名 行政职位(文秘方向):2名 司法警察职位(限男性):2名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内江市范围内各机关在编在职的录用制公务员。 三、考调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现实表现好,思想品德优,工作能力强,未受过违纪违法惩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法官职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6月9日以后出生)。 4、报考法官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 5、报考行政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6、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在1.72米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39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情况、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如实填写《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进入考试。 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2,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缩减相应职位的考调名额。限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法官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法官职位为法律知识,行政职位为申论,司法警察职位为警察业务知识。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警察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其他职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以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七、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九、办理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在考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2228922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2058020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58049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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