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中共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中共毕节市委政研室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政研室公务员1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 15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4.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以前); 5.具有1年以上在乡(镇)党政办、县(区)党委办、政府办、政研室、试验办(含到政研部门跟班学习锻炼、挂职)工作经历; 6.毕节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6月18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毕节市委政研室办公室(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1618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共毕节委政研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及电子照片;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5)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以及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在乡(镇)党政办、县(区)党委办、政府办、政研室、试验办(含到政研部门跟班学习锻炼、挂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的,对遴选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调查研究、工作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撰写调研报告。 (1)采取实地调研。考生封闭闭卷限时完成。由5名考官集中进行评卷,取其平均分作为考生的调研成绩。总分为100分。 (2)调研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工作实践能力测试 (1)现场参加会议。会后,由考生按要求完成相关文稿的撰写任务。由5名考官集中进行评卷,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工作实践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撰写调研报告、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由7名考官集中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总分除以5后的得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方式 调查研究成绩占总成绩的40%、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总成绩占的20%。调查研究成绩、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调查研究成绩×40%+工作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遴选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遴选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选调对象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调查研究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遴选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遴选对象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毕节市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影响遴选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违反,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方案由中共毕节市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政研室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7—8222289 联 系 人:郭佳伦 监督电话:市第一纪工委 0857—8248976 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4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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