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遴选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办”)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崇立 市委副秘书长 成 员:王维伦 市委副秘书长 蒋体佩 市委副秘书长 朱峻立 市委办专职纪检员 潘方红 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办综合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潘方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江、蒋开林、李伟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三、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委办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市委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1名管理人员,2名技术人员)。 四、遴选范围 市委办工作人员3名,从全市在编在册的公务员中遴选;市委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从全市在编在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遴选。 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市委办工作人员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籍在六盘水市并具有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5)32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4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6)身体健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2次(含2次)以上基本称职或1次(含1次)以上不称职情况的。 (5)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的。 (二)市委办信息中心作人员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工作籍在六盘水市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不受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条件限制)。 (5)30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7周岁。 (6)报考管理人员岗位的,行政职级在正科级以下;报考技术人员岗位的,技术职称在中级以下。 (7)身体健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2次(含)以上基本称职或1次(含)以上不称职情况的。 (5)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的(教育、卫生部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9个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表(见附表)并扫描后上传至邮箱46804351@qq.com进行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有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遴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笔试前1天。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吋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参加市委办工作人员遴选的为《市委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报名参加市委办信息中心作人员遴选的为《市委办公室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3. 资格审查要求。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条第二款所需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可以开展下一步遴选。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遴选工作。经研究,如确需继续开展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笔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为办公室实务命题作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4.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的,相应减少录用人数。 (四)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适时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对象中有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职位的重点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 (七)录用 考察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1.市委办专职纪检员全面参与遴选过程。 2.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8223256(市委办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6927558(市第一纪工委综合办公室)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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