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结果(第八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体检不合格(除当天复检项目)的考生可自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附件:体检结果(第八批)http://www.fshrss.gov.cn/zwgk/jgsydwzl/201407/t20140709_4680082.html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招录单位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3050003002 |
883050301507 |
叶芳晖 |
女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法律业务职位) |
合格 |
递补人员 |
2 |
6050015003 |
991051302901 |
潘汝芬 |
女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
合格 |
|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