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
内容 | 按照《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2014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 2014年7月23日下午14:00-17:00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二)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通江路31号)。 (三)联系电话:0456-8260792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 5、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 6、限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职位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团)员证明; 7、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8、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携带报到证复印件;招考对象有户籍限制的,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检察官职位须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报黑北地区检察院俄语专业的须携带俄语八级、第二外语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考生需要自行下载并填写一份《2014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2日11:00前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报考党群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电话(0456—8224302)联系;报考政府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人社局电话(0456—8260767)联系;报考法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法院电话(0456—8294089)联系。报考检察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电话(0456—8276477)联系。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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