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漳州市遴选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此次遴选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其中: 01职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财会岗位职员1名; 02职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文字综合或窗口工作岗位职员3名。 二、遴选条件 (一)参加01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类别为全日制,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身体和心理健康。 2、党政群机关、参公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下同)。 3、财政金融类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工作两年(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9月30日,含试用期)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政治思想素质高,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参加02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类别为全日制,年龄30岁以下,身体和心理健康。 2、党政群机关、参公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两年(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9月30日,含试用期)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政治思想素质高,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下午6:00。请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负责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遴选。 推荐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文字写作材料,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8月10日前邮寄或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党委会。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被推荐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O%和3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照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遴选人选 市纪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 拟遴选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中共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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