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长宁县2014年部分县级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县级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以及经县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20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具体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2014年长宁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宜宾市范围内已正式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转正定级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近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符合《岗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政务中心二楼)。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2014年长宁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原则按照1:3确定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差额考察。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选调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按《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纪律 本次选调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4623001。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考生注意关注三江人才网相关动态信息。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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