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六安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 |
内容 | 1.尚在试用期如何理解?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因竞争上岗、职务晋升提任领导职务,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2.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规定精神,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3.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以报名第一天(2014年7月29日)为节点计算,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9日之后出生;38岁周岁以下:1975年7月29日之后出生。 4.2009年县级以下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可否报考? 2009年12月31日前县级以下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可以报考。 5、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入县级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可否报考?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2011年12月31日前考入县级以下公务员或选调生队伍的,可以报考。 6.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一旦录取,领导职务将不再保留。 7.获得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党校学历证书的能否报考? 专业(学业)、结业证书不属于学历证书范畴,不能凭专业(学业)、结业证书报考。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8〕13号)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所以,党校学历不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学历认定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8.取得双专科学历的人员能否按本科学历人员报考? 不能。 9.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10.对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计划表》中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市直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可查询《职位计划表》相关栏目。 11.近五年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的表彰如何理解? 指2009年7月以来(含2009年7月)获得的,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的表彰。 12.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如何加分? 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属于同一级别表彰的,只加分一次,属于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级别层次的表彰计算加分。 13.量化计分考察如何理解? 在考察环节,各遴选单位要对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的重点见《职位表》,测试的方式由遴选单位选定。遴选单位还要对差额考察人选的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群众公认度等进行考察,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员。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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