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浙江省人力社保局代丽水市政府机关和青田县政府机关面向全市选拔(遴选)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市人力社保局代丽水市政府机关面向全市范围党政机关、代青田县政府机关面向青田县党政机关的公务员,选拔(遴选)4名公务员,其中丽水市政府机关3名,青田县政府机关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遴选)职位及要求 二、选拔(遴选)范围 1、市人力社保局代丽水市政府机关选拔(遴选)公务员3名: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含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拔(遴选)。 2、市人力社保局代青田县政府机关选拔(遴选)公务员1名:在青田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含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拔(遴选)。 三、选拔(遴选)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任科员3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至35周岁(1978年9月13日至1984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5、其他条件详见报名处《选拔(遴选)要求》。 四、选拔(遴选)办法和程序 1、报名 时间:2014年9月13日-----9月14日(8:30-12:00,15:00-18:00)。 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108会议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市人力社保局代丽水市政府机关和青田县政府机关选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丽水市政府网、丽水市组织工作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后需经单位和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成长经历、奖惩情况和联系方式等);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5寸生活近照1张。 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核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选拔(遴选)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拔(遴选)职位1:10的,视情核减或取消选拔(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选拔(遴选)对象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9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 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体检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遴选)职位1:6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6、政审考察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专项心理测试人选,放弃或专项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继续进行政审考察,不予选拔(遴选)。由此空缺的名额,可视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递补进行专项心理测试(需体检合格)。对专项心理测试合格且总成绩靠前的对象按选拔(遴选)人数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对象,不予选拔(遴选),并可在专项心理测试合格的其他人员中递补进行政审考察。 7、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翁先生 麻先生 联系电话:0578-2188285 0578-2065131 丽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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