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 ||||||||||||||||||||||||||||||||||||||||||||||||||||||||||||||||||||||||||
内容 |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件的通知》(大组通〔2013〕9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并报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直属食品稽查支队、药品稽查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遴选7名科员,食品稽查支队遴选4名科员,药品稽查支队遴选1名科员。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大理州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以后出生)。 (七)各岗位要求详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所在单位或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日报,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大理州人事人才网站(www.dlrs.gov.cn)、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lfda.gov.cn)面向社会发布《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州级各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各县市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并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时间:11月27日—11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经各级同意后盖章的《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小1寸浅灰色彩底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丽娟 杨云波 0872—2319481,2319482 (三)资格审查 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由州人社局指导,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邀请州人社局和州文教卫纪工委领导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选拔对象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遴选人选。 六、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附件: 1.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doc; 2.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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