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赣州市乌县公推公选县司法局乡(镇)法所所长公告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拔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寻乌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选拔任用与加强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县司法局部分乡(镇)司法所所长进行公推公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职数 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5名,均为副科级。 二、公推公选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 1.本县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本县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副科级事业编制干部(具体条件主要为:大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事业单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周年以上。)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公推公选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干部(含实职和非领导职务)报名参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报名参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5年从事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的副科级干部报名参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任科员满三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职位相应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3.不予报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三、公推公选的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条件资格人员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推荐人选(单位有在职县领导的,全部参加推荐),向县委组织部进行推荐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资格的人员与公推公选职数应达到5:1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公推公选职数。资格审查贯穿公推公选的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 (三)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对报名参加公推公选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进行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职演说人选(与最后一名得票相同者,一并列入)。 (四)竞职演说、现场答题 组织参加竞职演说人选进行竞职演说,每人演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竞职演说完成后即进行现场答题。参选人选竞职演说、现场答题完成后,由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进行量化评分。同时,邀请县内有关同志旁听、现场监督。 (五)组织考察 根据竞职演说、现场答题量化评分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得票相同者,一并列入),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 (六)差额票决 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常委办公会议酝酿后,按1:2比例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1:1的任职对象。 (七)公示 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八)调任 经公示无疑议的,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根据拟任人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担任相应乡(镇)司法所所长职务。需调任的,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调任审批手续。 (九)任职 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对提拔重用人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期间享受相应职级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需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公选前职务层次及单位性质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推公选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工作在县委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寻乌县公推公选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公推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处理工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543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填写《寻乌县公推公选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呈报所在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报告,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文件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参选人选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联系电话:0797-2843511,0797-2838500。 寻乌县公推公选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