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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丰台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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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每个招考职位与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北京市丰台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公告)已全部确定。现将有关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7:30——10:30,请各位考生上午7:30前到体检医院一楼大厅集合。
    二、体检医院:
    1.体检医院:北京市体检中心(洋桥部);
    2.体检医院地址: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
    三、体检时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黑色签字笔;
    3.体检费(约360元);
    4.承诺在体检环节提交有关具备两年工作经历证明或其它证明的考生,请将相关证明交招录单位。
    四、体检须知:
    1.受检者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2小时以上。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增加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其他有关体检注意事项请查看《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
    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
    一、一般注意事项
    1、请按安排的体检日期和地点进行体检。
    2、请于体检当天早七点半至十点半之间到达,因需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科等餐前项目的检查,请您勿饮食,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3、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线检查前应去除上身佩带的金属性物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4、体检当日请到登记处登记、照相、领取指引单及体检卡,按照导检护士的指引完成各项检查,检后将指引单交回前台,以确认有无漏检项目。
    5、检前三日内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6、公务员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7、做尿常规留取尿标本时,需要保持外阴清洁并请留取中段尿,以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8、所有考生需向单位负责人领取病史调查表如实填报并签字,无需粘贴照片。
    二、女士应特别注意
    1、所有女性均需要进行妇科检查,请如实填报婚姻状况。
    2、妇科检查前请务必向检查医师说明有无性生活史。
    3、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Χ光检查,并由考生本人向录用单位说明情况。
    4、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尿液和妇科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进行补检。
    5、请不要佩戴含金属部分的女士胸衣、塑身衣,如佩戴需在进行胸部X线检查之前摘除,建议在外衣内穿棉质半袖背心。
    三、复检注意事项
    1、复检前应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明确复检地点、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复检项目只有考生到达复检地点后才会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告知。
    2、复检前避免大量饮水,否则会导致多项复检指标的不正常。
    3、复检前应确保休息良好,感冒、腹泻、牙龈肿痛等常见疾病痊愈3天以上,否则仍可能导致结果异常。
    4、复检前必须停服各类药物或营养品,如必须服用请随身携带并向体检医师告知。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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