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一、学院办学性质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校。 二、学院招生计划与类型 2017年学院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学院类型:统招高职(专科):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黑龙江省省内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见2017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四、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五、报考条件: 1、直招士官专业应符合国家征兵条件,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直招士官要求为准,只招男生。 2、艺术类考生术科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各省内无统考的专业,以各省同类院校招收同类专业的单考成绩为准。 六、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普通类按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以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宿费收费标准: 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 十一、学院各专业学、宿费执行标准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退费依据物价、财政、教育厅退费文件执行。 十二、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招生电话及传真 http://www.hrbmcc.com/ http://www.hrbmcc.cn/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邮编:150089 传真:0451-86720452 招生办:0451-86701301 0451-86720178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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