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机关2015年补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度补录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核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5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通过E-mail发送到nsbdrsc@163.com,标题为:“***(姓名)参加面试”: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需有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文字能力(发表文章)、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核的,经进一步核实后,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考生务必于8:3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至8:50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地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议室 候考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办7046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A座 乘车路线:乘1、21、65、68、78、308、337、特18路等公共汽车到木樨地西站下车,沿茂林居东路向北200米至玉渊潭南路中国水科院大楼A座;或乘32路公共汽车到茂林居路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木樨地站下车西北口出站,沿茂林居东路向北200米至玉渊潭南路中国水科院大楼A座。 (三)有关注意事项 面试前需进行考生身份确认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之前资格审核时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背后注明姓名)。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安排 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时间安排在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于当天早上7:00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需空腹,带好身份证。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如放弃参加面试,请提前告知,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10-88659818 联系传真:010-88659862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人事司 2015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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