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理州2015年公务员(非法检)录用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关于公布云南省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理州 及部分省直管单位资格复审安排的通知 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属地信息”为“大理州”的非法检系统岗位,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法 1、首批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6日,首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5年7月18日前完成;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每天资格复审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报考州级岗位考生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直属管理地税系统岗位考生到州地方税务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县(市)乡(镇)岗位的考生分别到所报考县(市)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如下: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商务局 大理州地方税务局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方法:州级岗位由各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本单位考生开展资格复审;直属管理地税系统岗位由州地方税务局负责对报考本系统考生开展资格复审;报考县(市)乡(镇)岗位的由各岗位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资格复审。 二、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由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2015年资格复审时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要求必须用原件审核。资格复审时,仍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审核单位印章确认。盖了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四、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两次递补后,合格人数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五、提醒事项 1、请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各位报考人员适时关注大理人事人才网发布的面试公告。同时,请各位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或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大理州公务员管理部门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面试培训辅导,报考人员参与的任何培训均与大理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无关;任何以大理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均属欺诈行为,欢迎举报。 附:1、《大理州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联系电话》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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