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因2名考生放弃体检、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2名考生体检合格后放弃政审考察资格,参加本次递补体检共有5名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安排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5年8月5日(星期三) 15时至18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市公安局后楼三楼305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三、递补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5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泸州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四)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泸州市公安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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