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复(补)检结果和复检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公布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复(补)检结果和复检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6号)有关规定,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复(补)检已于2015年7月28日进行,现将复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补)检结果 详见附表。 二、复检对象 复检对象:复(补)检结果为“不合格”并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的人员。 复(补)检结果为“不合格”要复检的考生,应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2015年8月5日体检集中时上交,未上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三、复检时间 2015年8月5日(星期三)。 四、复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15年8月5日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五、收费标准 按考生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于复检当日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补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补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复检项目为抽血的考生,在抽血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三)复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未在2015年8月5日早上7:30前赶到复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复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所有通讯工具的,在复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通知 附: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复(补)检结果 详情请参考:http://dz.scpta.gov.cn/DisplayNews.asp?Newid=6322 2015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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