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递补人员赵婧如体检公告 |
内容 | 因报考职位编码为26060113的考生任筱薇自愿放弃考录资格并于2015年9月7日向我局提交了书面申请。根据“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上述职位可依次递补一次。 经研究,现将递补人员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赵婧如,女,准考证号5842506023104,报考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综合管理职位(职位编码26060113,该职位招录名额4个),总成绩68.89,排名该职位第5名。 二、体检时间 2015年10月9日。 三、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早上8:3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四、体检的标准 按照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5年第27号)执行。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500元左右)。 八、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my.scpta.gov.cn/examplandetail.aspx?id=3818 2015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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