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编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职责 |
岗位数量 |
学历要求 |
专业及能力要求 |
其它条件 |
1 |
市法学会 |
法学研究、法治调研和宣传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专业毕业,热爱法学事业 |
1、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深圳市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32周岁以下;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
备 注 |
1、专业是指全日制教育所学专业; 2、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3、可提供近三年独立或本人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或公开发表的文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