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郴州市北湖区选调纪检监察及统计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一、报考人员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已进行登记);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副科及以上级别考生须放弃副科及以上级别。 5.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为诚信考试黑名单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考。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8:00—11月4日17:30。报名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机关大楼5楼509室,联系电话:0735-2167129。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仔细对照职位(岗位)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教育部文凭查询认证编号下载打印件。 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核 北湖区考试录用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采用100分制。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考试成绩公布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案件查办业务(统计业务)等方面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进行折算,合成综合成绩。各阶段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由区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联合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完毕后,及时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是否录用的建议。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将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转任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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