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审判力量,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法院工作人员人员8名,其中执行人员4名,审判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具有公务员身份; 5、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或者虽没有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但是持有最高法、最高检颁发的预备法官、预备检察官培训合格证; 6、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报考执行岗位的必须为男性。 三、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5日。 2、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填写并提交《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http://ldlxfy.chinacourt.org)下载,采取现场或者特快专递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联系电话:0738-8520019、13907388959、13507384499 邮编:417000 (二)资格审查 经选调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11月27日前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http://ldlxfy.chinacourt.org)上公告。 (三)笔试 笔试采用撰写判决书核心部分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根据提供的案件材料归纳争议焦点、撰写论理部分和判决主文部分。参考人员撰写的文书由娄星区法院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低于80分的直接淘汰。得分在80分以上、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了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党组或者政工部门的印章)的参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面谈和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一同赴各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与考察对象面谈,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志的意见,接受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详细做好记录。考察全部结束以后,由考察工作组全体成员分别给各个考察对象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在打分时,重点向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期间年度考评被评为优岗或者受到县市(县级)区级以上表彰的,参加法检系统组织的优秀庭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办案竞赛等岗位竞赛获得奖励的,撰写论文、案例、调研材料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采用的等情形的人选倾斜。取考察工作组全体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察对象的考察最终得分,考察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谈和考察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谈和考察得分以及总成绩均第一时间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的高低分别确定报考审判岗位的前4名和报考执行岗位的前4名为体检对象(若遇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依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遇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的排名予以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后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合格的,必须签署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5年以上的承诺书,方可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选调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作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留意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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