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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务局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公告 (第四号) 根据《普洱市水务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普洱市水务局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组织面试入围人员进行了面试。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 ×40% |
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40% |
名次 |
是否进入经历业绩评价 |
1 |
杨仕永 |
2015022 |
71 |
28.4 |
84.80 |
33.92 |
62.32 |
2 |
是 |
2 |
邓家强 |
2015014 |
70 |
28 |
86.20 |
34.48 |
62.48 |
1 |
是 |
3 |
冯峥嵘 |
2015071 |
69 |
27.6 |
81.80 |
32.72 |
60.32 |
3 |
否 |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向普洱市水务局提供下列材料: 1.《普洱市水务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4)一式两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并填写审核人。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关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工作调动文件、工作调动审批表等。 4.“在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工作过”的,需提供调动通知或调动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现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职务、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6.“具有文秘、党务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证明人签字。 7.近三年(2013、2014、201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8.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授予的表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授予的表彰、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各部委授予的表彰、获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涉及发表理论文章的,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普洱市水务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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