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太原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太原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7、其他材料: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户口薄(户口登记卡)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到太原海关办公楼二层大厅(太原市学府街112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6号上午9点30分。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7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上述面试人员名单中列明的面试时间。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太原海关(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学府街和长治路交叉口西南)。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并密切关注我关门户网站通知,查看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太原海关门户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351-7119292,0351-7119028; 传真:0351-7119028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太原海关 2016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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