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首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和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
内容 |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首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轮资格复审的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格复审情况,现将达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首轮资格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1)。 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6年2月24日9:00至17:00。 三、递补资格复审的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 复审地点:达州市公安局8楼810房间(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 联系电话:0818-2115225,2115015 四、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2。 五、有关要求 (一)进入面试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9.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10.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资格复审合格证》。考生凭《资格复审合格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3月11日。面试具体安排和下一步的体测、体检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 1.达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首轮资格复审结果 2.达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以上名单结果详情请参考:http://dz.scpta.gov.cn/DisplayNews.asp?Newid=6619 2016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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