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局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2016年遴选公告 |
内容 |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局属单位六盘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县、乡两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标准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的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工人员1名(行政编制、专业不限、在政工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综合监管人员1名(行政编制、交通运输类、地质类专业工作人员)。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人员2名(参公编制、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矿业工程类专业工作人员),非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人员1名(参公编制、建筑学类、土木类、材料类专业工作人员)。 三、遴选范围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范围:在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正式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不含工勤人员)。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遴选范围:在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截至2016年3月31日满3年的经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近两年(2014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的。 6.所在单位或同级人事、组织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相关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末不休,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遴选人员比例,可延长报名时间1天)。 2.报名地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教科(开投大厦八楼,电话:0858-822497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公务员登记表和本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市安全监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工作。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条件。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总分100分。按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记0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检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自理。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者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用人员在“中国凉都·安全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时间为3个月。 (八)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遴选工作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三)遴选工作人员在履行遴选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8-8224970。 监督举报电话:0858-8228262/13508589798。 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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