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眉山市2016年市级政府序列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和各单位遴选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评考核、体检、审定等程序,刘晓琴同志被确定为遴选拟调人选,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61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 附件:眉山市2016年市级政府序列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936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拟调单位 |
1 |
刘晓琴 |
女 |
本科 |
市国资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