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遂昌县纪委拟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岗位 在遂昌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调岗位为县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再按照遴选情况,从同批参选人员中,择优考察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 二.参选人员资格条件 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参选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较强的综合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同时,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5日后出生); 5.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乡镇报考人员应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 6.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试用期人员不得报考。 专业不限,具有纪律审查、案件查办、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年龄资格界限至40周岁。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推荐。采取定向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时需提供相关人员纸质及电子版的个人基本情况及参选意愿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到县纪委干部室(纪委楼206室)报名,联系电话:8528041、8127919。 2.资格审核。县纪委干部室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有关部门了解参选人员的有关情况。 3.笔试。由县纪委统一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统一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由县纪委牵头组织考察,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及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在拟选调对象单位公示7天。 7.调入。确定最终人选,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中共遂昌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附件:县纪委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及参选意愿表
|